工业和信息化部(原信息产业部)为配合实施开展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,于 2006 年 1 月 19 日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(原人事部)下发了《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( “653 工程 ” )实施办法》(国人厅发 [2006]8 号),《办法》指出:根据我国信息技术发展和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,从 2006 年至 2010 年,在我国信息技术领域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,每年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 12 万人次左右, 6 年内共培训信息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创新型、复合型、实用型人才 60-70 万人次左右。
参加知识更新工程学习的相关人员,将统一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“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”,该证书 是干部选拔、交流、人员岗位聘用与工作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。 |